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概况
(一)学院性质
1、学校名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5、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津西路16号
(二)学院简介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35年,是安徽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级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设有10个教学单位,开设39个专业,覆盖安徽省主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拥有在校生近1万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实训条件优越,仪器设备总值达8000多万元,现有校内实训基地138个,其中1个国家数控实训基地、10个省级实训基地,并与省内外200多家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就业基地。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及省内技能竞赛和素质教育活动中屡屡摘金夺银,荣获200多项大奖。
学院多年来招生就业形势两旺,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上线率、新生报到率和最低录取分数线一直处于全省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连续七年荣获省级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单位),获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学院着力强化对学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在全省及长三角等大中型企业中,我院毕业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技术骨干、管理人才和操作能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总计划850)
(一)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计划:500)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理科 |
50 |
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理科 |
50 |
3 |
机械质量管理与 检测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文科:30 理科:20 |
4 |
数控技术 |
3 |
理科 |
50 |
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科 |
50 |
6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3 |
文科 |
50 |
7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文理兼收 |
文科:30 理科:20 |
8 |
会计 |
3 |
文理兼收 |
文科:30 理科:20 |
9 |
电子商务 |
3 |
文理兼收 |
文科:30 理科:20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文科:30 理科:20 |
(二)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计划:350)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加工制造类 |
50 |
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50 |
3 |
数控技术 |
3 |
50 |
4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3 |
50 |
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0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信息技术类 |
50 |
7 |
涉外旅游 |
3 |
旅游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50 |
注:中职学生毕业专业所属类别登录我院报名系统查询
四、招生程序及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考试号的应历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二)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1、报名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达C等及以上。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4月27日。
3、报名网址:http://www.ahcme.edu.cn;网上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
4、专业填报: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跨类别填报专业无效。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3日地点: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注: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领取,并当场对报名信息确认签字,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加分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校验。
6、面试时间:2014年5月4日上午8:30
7、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
(1)考生选拔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6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办法:
1)根据面试人数,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面试组,每组成员若干名,设组长一名。面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综合素质评分;
2)面试采取面试人员、考生现场抽取考场、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并解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范围包括: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职业倾向及特长等;
3)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评人员独立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并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选拔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仍未满足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若未填服从志愿,不予录取。成绩相同时,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校长实名推荐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我院遴选部分高中学校首次实行校长实名推荐考生,选拔办法由推荐学校制定并(寄)送我院备案;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达400分及以上,有特长者优先考虑;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4年4月22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1份)及推荐材料1份,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
(4)审核通过后免试录取,拟录取名单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
(三)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4月27日。
2、报名网址:http://www.ahcme.edu.cn;网上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
3、专业填报:设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跨类别填报专业无效。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日;地点: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注: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领取,并当场对报名信息确认签字,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加分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校验。
5、笔试时间:2014年5月3日上午8:30
6、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
(1)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200分;
(3)笔试范围: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测试内容参考《201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4)笔试成绩合格线为9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仍未满足志愿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若未填服从志愿,不予录取。
7、申请中职免试录取资格考生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
(1)在教育、人社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资格;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考生,可申请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免试录取资格;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4年4月23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赛获奖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校验。获奖证书暂未颁发的考生,须在大赛承办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审核通过后免试录取,拟录取名单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
8、校长实名推荐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我院在全省遴选部分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校长实名推荐考生,选拔办法由推荐学校制定并(寄)送我院备案;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4年4月23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1份)及学校推荐材料1份,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
(3)审核通过后免试录取,拟录取名单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
五、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参加2014年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因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我院于2014年4月30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3、考生加分条件按照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4年相关政策执行,中职生加分政策参照2013年的标准。加分分值不累计,按最高值计算。审核结果于2014年5月4日在我院网站公布。
4、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或对口招生)报名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5、专业录取时,学院可根据各专业报名及录取情况调整拟录取人数并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6、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4年5月5日—5月11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名单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7、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的所有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领取准考证或资格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费:120元/人。
六、收费情况
学院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等费用。
七、联系咨询
1、学院网址:http://www.ahcme.edu.cn
2、咨询电话:0553—5975116、5975118
3、咨询QQ: 1545168648、1545664403
八、相关事宜
1、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测试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高中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在自主招生报名、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4、我院自主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及社会各界监督。
5、本章程解释权归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