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我院“免试录取”资格: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于2018年4月16日8:30~17:00,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确认,公示无误后优先预录取。
若证书遗失,须到发证机关出具证明(加盖公章)。